【檀郎说得对,长久富足,延迟享受,说的真好】
欧阳戎笑了笑,忽问:
“绣娘不会生气吧,我家那边有其它女子,最近天天把你的糕点带回去给她们吃……”
他语气不好意思。
赵清秀摇头,竖起的食指压住他的嘴唇。
【我知道有一位姐姐,我也知你心意】
欧阳戎有些好奇:“你是怎么知道的,我说前面一个。”
赵清秀食指犹豫了下,才慢慢写道:
【檀郎忘了吗,你在龙城受伤昏迷,在大孤山三慧院卧床那会儿,我在的,算是见过她了】
欧阳戎愣了下,缓缓点头。
“哦。”
看了眼门外夜色,他没再多问,趁着院子里的方家姐妹等人不注意、视野有盲区,欧阳戎抱了下赵清秀,二人依依惜别。
“珑玲——”
走之前,他眸光瞧了眼绣娘高鬓上插着的冰白玉簪子。
欧阳戎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,自从二人那夜在浴室奖励羞羞过之后,绣娘好像开始常戴这根冰白玉簪子了。
以前她虽然瞧着像是喜欢此簪子,但是却不敢戴,欧阳戎把它留在这里,她也只是小心翼翼的保管着,顶多是在晚上睡不着觉时,拿出来摇摇声响。
可现在,这几日,欧阳戎次次来,她都戴在头上。
似是想通了并且接受什么身份了一样。
二人关系悄悄生了变化。
欧阳戎也说不清,但不管怎么说,这种变化瞧着应该是好事。
院内,秋千边乘凉的方家姐妹,默默目送欧阳戎的背影消失在幽静小院门口。
这位欧阳公子几乎每晚都过来陪小主吃一顿饭。
方胜男忍不住夸赞:
“姐,这位欧阳公子,对小主真好,一直陪着,每天一顿饭,也从来不见他把外面的脾气和情绪带回来。”
方举袖抿了下红唇,没由来的说:
“想对小主好的人多着呢。”
“这可不同,小主也喜欢他,有时候两人相互喜欢,相互投入,可没什么谁的重谁的轻的区别,都是甘愿给对方的。”
“你道理是一套一套,也不见你去实践,找个男子嫁了。”
“这可不行,老娘可是要入云梦当越女学艺,将来下山,行侠仗义的,岂能被情情爱爱给耽搁。”
“你这话小声点,别被小主听到了。”
“这不一样,小主神女一样的人儿,和我可不一样,小主早就修道有成了,是时候享受享受历练历练了,她是从世外到世内,而我是从世内到世外,不一样的。
“而且再出尘的仙女也得来人家红尘打个滚不是?侠义说书里都是这样,哪有一上来就看破红尘的,况且小主年纪还这么小……
“另外,老姐你没看见吗,最近小主她最近神采奕奕、容光焕的,哪怕蒙了眼睛,也像是浑身有光,滋润无比,这就是男女情爱的力量啊,好的情爱最是养人了。”
“什么胡话呢?”方举袖皱眉训斥了句:“也不知羞,你别乱说,背后乱嚼小主舌根。”
方胜男大大咧咧的囔囔,嘴皮子贼快:
“哪里嚼舌根了,本来就是,现在啊,按侠义说书里的进度,应该正好是爱恨纠葛最缠绵的时候,好好处着呗,反正我觉得欧阳公子人挺好的,算是良人,最重要的是他还很仗义。
“我说要一人一剑行走江湖,他还给我出了不少主意哩,建议我提前规划好‘人设定位’什么的,先把穿搭整起来,方便以后一战成名了让江湖看客们记忆,比如一袭烈焰红衣胭脂大马,或者青衫仗剑腰悬葫芦……只有未雨绸缪,先规划好,才能在江湖红的长久,名声响当当,慢些被后浪拍死。
“姐,你说现在做江湖女侠都这么卷的吗,幸好我提早认识了欧阳公子,听他一席话,胜打十年架……
“所以我觉得仗义的人都差不到哪里去,欸,姐你说同样是姓欧阳,为何那个欧阳良翰助纣为虐,舍祖忘本,帮衬着北边权贵,调过头来欺负咱们天南江湖的义士;
“而欧阳公子却侠肝义胆、义薄云天,会下厨洗碗,心疼小娘,最关键的是,还按时回家吃饭!”
方举袖看了看满脸感慨的方胜男,摇了摇头说:
“越是好人,其实越难在这世俗的污浊官场中厮混上爬,欧阳公子能在江州大堂里混成现在这样,总是要牺牲些什么的,这些是外人看不到的地方,没有咱们想象的那么轻松,所以不要看一个人说什么,要看他做什么。”
方胜男疑惑:“姐姐什么意思?欧阳公子做的不挺好?”
方举袖望着前方,也不知眼前闪过了什么画面,过了一会儿才开口: